上海低價徵地不公 台商鳴不平

旺報【記者許昌平╱台北報導】 《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》已從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,其中第18條對於台灣投資者資產保護及徵收補償的原則有詳細規定,但實務上,仍有許多台商遭受到不公的待遇;上市櫃公司鼎創達公司在上海閔行區一塊土地遭當地政府徵收,就是一個土地徵收糾紛案例,台商認為不論是徵收原因和補償金額都有爭議,違反了《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》。 鼎創達全資擁有的上海迪比特公司(以下簡稱「迪比特」),在上海閔行區莘莊鎮123街坊9/1丘地塊(以下簡稱「9/1丘地塊」)的土地使用權,遭閔行區規畫和土地管理局以「公共利益」為由,提前收回,但鼎創達認為政府此種作法是違法行為,理由如下: 首先,2015年2月9日《莘莊綜合交通樞紐專案修建性詳細規劃》草案依法在網上公示,閔行區政府公示的規畫範圍為「上海市閔行區莘莊鎮222號地塊」,並不包括「9/1丘地塊」。 其次,根據《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》第18條的規定:「對台灣同胞投資者的投資不實行國有化和徵收;在特殊情況下,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,對台灣同胞投資者的投資可以依照法律程式實行徵收,並給予相應的補償。補償相當於該投資在徵收決定前一刻的價值,包括從徵收之日起至支付之日止按合理利率計算的利息,並可以依法兌換外匯,匯回台灣或者匯往境外。」 由於上海市土地的「招拍掛」市場價值,係以土地合約中可興建之每平方米樓地板面積的價格為基準,所以「9/1丘地塊」的市場價值應以土地合約中可興建之46425平方公尺而估價。因此,如果閔行區規土局決定提前收回「9/1丘地塊」土地使用權,應當補償46425平方公尺樓板價予迪比特,而根據評估報告,「9/1丘地塊」的市場價值已高達15億(人民幣,下同)。 但,根據2017年6月19日閔行區規土局向迪比特送達了《關於收回閔行區莘莊鎮123街坊9/1丘地塊使用權的補償通知》所依據的《房地產估價報告》的評估,其對「9/1丘地塊」土地使用權及4萬6425平方公尺建築物樓板價的評估價值僅為9011萬8206元,按照總建築面積4萬6425平方公尺計算,每平方公尺僅為1941元,附近新房屋售價每平方米高達7萬至10萬人民幣,每平方公尺1941元的評估價值完全不符市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