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先買房還是先買車〉一文的邏輯謬誤——到底是買來用還是買來賣?

〈先買房還是先買車〉一文的邏輯謬誤——到底是買來用還是買來賣?
Photo Credit : Corbis/達志影像

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

一下子說若是要自住就可以下手、一下子又說若是要賣就能賣個好價錢,在買來用-買來賣之間猶疑徘徊。在這層次上看來,不過就是個不高明的「哄騙」罷了。

〈先買車還是先買房?一念之差影響你的未來是貧是富〉這篇文章刊出之後,讀者熱議。我不是專業投資客,手上也沒閒錢能考慮買車還是買房,不過這篇文章的神邏輯倒是吸引了我的注意,嘮叨兩句談其怪誕荒謬之處。

原文章請見此:〈先買車還是先買房?一念之差影響你的未來是貧是富〉

購買和投資是兩種不同的概念的行為,前者以使用為前提進行購買,買一把菜、一隻平底鍋或是一雙鞋,目的是為了吃、煮、穿;投資則不同了,投資的目的是販售後獲利,最簡單的投資就是在低價時購買、高價時售出,中間的差額就是收益。〈先買車還是先買房〉一文犯的錯誤就是把購買認定是投資,設下了一個購買就是為了售出作準備,認為買房和買車是同一種行為的陷阱。

為什麼說買房和買車不是一個可以拿來做對比呢?

首先,不管是投資、理財、規劃,從來都不是簡單二元化的選擇,坊間常見的投資項目,舉凡股票、基金、儲蓄、保險或是不動產,選項何其多,何止買房、買車兩種選項。

此外,房子和車子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商品,大多數的購車族群,買車的目的是作為生產工具,用來代步、送貨,是為了生產和勞動之必要而購買。少數機買車作為投資目標,例如購買古董車、限量車款等等,在這篇文章中,討論車量的折價比例多高,無甚意義。難道有人為了炒菜做飯買了把鍋子,在乎的不是合不合手、適不適用,而是將來轉賣能夠拿回多少錢嗎?

買房則是另一個問題,在省略大部分的細節上來討論,不動產的價值的確跌得慢。台灣房價涉及了區域、空間生產的問題,作者談論的「買房」到底是在台北買房還是在花蓮買房、買的是透天厝還是社區單位。7成的30年貸款壓力多麼沈重(甚至政府還討論著要開放40年貸款),若完全忽略細節,只討論10年後房子值多少錢來和車子相比,這種比較邏輯天真得過分,君不知10年後車貸早就結束,買房者卻還有20年的債務要背負。

投資者重視的是物品的「交換價值」是不是會隨著土地稀少而水漲船高;消費者要的是物品的「使用價值」,在〈先買車還是先買房〉文中,車子和房子怎麼是可以相提並論的呢?

買來用還是買來賣

即便單論「投資」,買車當然有可能不全然帶來使用價值,也有可能因為有車能夠有更好的工作機會、甚至換得「社會資本」(例如開好車令人欽羨),買房也可能有同樣的效果,然而,兩者投入的成本級距過大,也難以衡量換得的名聲、愛慕的價值孰輕孰重。

在我住處的巷子口有幅大大的廣告看板,上頭寫著「買鑽石不如買新家、先求有再求大」,希望能吸引想要結婚的情侶,把錢投入房市;這樣想來,台灣的房價問題牽扯太廣,新樓一棟棟地蓋,房子的目的成了易手的珍品,而不再是用來成家、住居。為了不讓房市大跌跳水,搖旗吶喊鼓吹著把買車的錢投進房市、把結婚的錢投進房市(當然買鑽石也不是什麼好事),說不定再過幾年,這幅看板要改成「買尿布不如買棟樓」了。

好房網為了能夠提供投資方針,甚至鼓勵消費者買房買樓,固然可以理解。但若不先搞清楚「投資」的意思,用荒唐的房、車邏輯相比,夸夸談論折價的數學問題;一下子說可以買來自住、一下子又說能夠賣個好價錢,在買來用-買來賣之間猶疑徘徊。在這層次上看來,頂多算是個不高明的「哄騙」罷了。

核稿編輯:楊之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