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行外籍配偶經合法居留繼續3年,歸化取得國籍後,最快1年未出國即可定居;而大陸配偶最快須經依親居留(4年)及長期居留(2年)方可申請定居。其法源依據分別為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及「國籍法」,主管機關則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內政部(戶政司)。 針對大陸配偶在臺權益, 現行外籍配偶經合法居留繼續3年,歸化取得國籍後,最快1年未出國即可定居;而大陸配偶最快須經依親居留(4年)及長期居留(2年)方可申請定居。其法源依據分別為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及「國籍法」,主管機關則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內政部(戶政司)。 針對大陸配偶在臺權益, 現行外籍配偶經合法居留繼續3年,歸化取得國籍後,最快1年未出國即可定居;而大陸配偶最快須經依親居留(4年)及長期居留(2年)方可申請定居。其法源依據分別為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及「國籍法」,主管機關則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內政部(戶政司)。 針對大陸配偶在臺權益,